金沙集团1862cc成色资本金融系2022年秋季学期第三期金融学读书研讨会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以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在科研楼B211会议室与腾讯会议平台同步进行,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院长商文江教授亲临现场指导,资本金融系胡继晔老师主持,程碧波老师、李泳老师、李伯尧老师、洪智武老师及22级金融学硕、金融专硕全体同学参与。
本次读书会由杨金龙同学、崔梦琪同学及刘新雨同学进行汇报,本期研讨的论文是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戴蒙德与迪布威格于1983年发表在《政治经济学期刊》的关于银行挤兑问题的经典论文《Bank Runs, Deposit Insurance and Liquidity》。
会议伊始,胡继晔老师为同学们做了题为《银行挤提的动态博弈模型》的简短介绍,讲解了完全战略纳什均衡的博弈过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论文所用博弈模型。
杨金龙同学首先从作者信息、获奖情况、主要研究问题、模型特点及文献综述几方面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这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第一次颁发给银行研究领域的经济学家,文章主要探讨了“银行的作用是什么?银行挤兑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有哪些?如何应对银行挤兑?”三个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模型进行分析。
随后,杨金龙同学以模型为线索,先后为大家介绍了“投入-产出的三期模型”、“两类投资者模型”、“假设与约束条件”及“引入银行后的两类存款人模型”的构建思路与意义,并进行分析。假设存在两类投资者、投资者在T0期的投入相同、只存在单一产品及生产效率相同的情况下,一类投资者只关注T1期的流动性需求、二类投资者只关注T2期的流动性需求。
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均衡分析,当一类存款人单位存款在T1期的支付等于其流动性需求时,能达到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最优分享分担,通常认为这是一种完全战略纳什均衡。此时,对于一类存款人而言,最优策略是在T1期提前提款。而二类存款人会选择继续等待,在T2期提款。
为了应对银行挤兑,本文作者提出了第一种传统的应对方法:暂停存款提取,以保护银行。构建了“引入暂停存款支取后的两类存款人模型”,作者分析到,当存款人有“在T1期时,提款较多,银行可能采取暂停存款提取的措施”的预期时,二类存款人将不会提前提款,以阻止挤兑的发生。因此,消除银行挤兑的关键是阻止并不真正有流动性需求的存款人提前提款。
接下来崔梦琪同学对暂停取现的存款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暂停取款的政策只有是当银行确切地知道会发生多少提款的情况下才会有效运作。如果在存款人之间流动性需求存在不可预测的相关性,提款量是一个变化的数值,事先规定的提款上限可能不能满足所有类型存款人的流动性需要,一旦解除暂停提现的制度,那么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银行挤兑。因此,本质上暂停存款变现是对流动性压力的暂时缓解,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随后介绍了政府存款保险对防治银行挤兑的作用。如果政府征收最优税收为存款保险融资,由政府提供的存款保险的活期存款合同可以实现唯一的纳什均衡,达到无约束最优。此时存款人变现的惟一依据是其自身的流动性需要。最后对论文进行总结。这篇论文的多重均衡理论深刻地解释了银行挤兑形成的原因及后果,并提出运用政府存款保险可以最优地解决金融体系的脆弱性问题。
刘新雨同学则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以河南村镇银行为例对上述理论模型做进一步讨论。首先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视角切入,强调存款保险制度在预防银行挤兑事件中的重要性。通过政府来保证存款安全性,可以有效减轻储户的存款风险,进而降低了发生挤兑均衡的可能。具体按照时间顺序的发展对河南村镇银行暴雷事件进行梳理,针对以下三个争议点:是否属于存款、资金流向、中央银行是否应该为此次事件兜底来讨论分析。分别从储户、村镇银行、地方财政、国家金融及信用体系四个方面分析该事件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强调政府在此过程中最需要做的是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最后,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信息披露的协同作用、加强监管、严格股东准入并强调股权结构的合理性、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素养四个方面来改善和提升。
在同学的论文分享环节结束后,胡继晔老师做了点评和指导,对大家阅读论文的能力和报告展示表示了认可。随后,各位老师跟同学们进行了交流。李泳老师着重分析了关于银行挤兑的系列论文研究重点,强调做学术研究要深挖其研究的渊源;李伯尧老师就该篇论文的模型和主要结论进行进一步讲解,细致的总结了论文的主要思想及其应用;洪智武老师跟大家分享了做学术的不同思路,鼓励大家要多思考,努力从文章中精进自己的学术思维;程碧波老师就论文的模型与同学们进行探讨,强调挤兑的真正原因通常不是储户的随机行为,而是实体经济亏损而导致的银行坏账,鼓励大家在读论文的同时要忘记作者身份地位,培养自己发现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商院长对本次读书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二十大报告提出对金融进行全面监管,核心就是为了控制金融风险。本次读书会中指出的挤兑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通过存款合约的期限规定和储户提前取款的成本分担规定(例如储户的较高的定期存款利息在提前取款时调整为较低的活期利息等)来予以解决。这就是法与商的具体结合。银行、贷款者的业态关系着银行盈亏,也是挤兑问题的重要原因,全面监管必然包含对银行和贷款者的业态监管。中国的金融市场层次丰富、链条完整,远远超出纸面上的几个模型。法商结合必须具体化才有意义。同学们应结合中国实际深入研究,发展更加贴近金融现实的理论,推动和完善中国金融实践。
本次读书会活动很受大家欢迎,参加此次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都表示收获颇丰,期待今后能进行更多的学术探讨与交流。
至此,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
图、文/资本金融系